看完本片,大家的一个共识:本-阿弗莱克演而优则导,至今导演的作品都很棒。我的想法:类似《失踪的宝贝》风格,绝对是部不容错过的佳作。不过总体全篇给人感觉有种文科生完成的理科论文的感觉。
演而优则导其实给人一种很悖论的感觉,是演的太好了在演艺生涯已经没有上升空间呢,还是演的太烂了人人看了都厌恶而只能弃演从导?本-阿弗莱克应该是属于两者?...都不是。Gigli的恶评让本看到了导演和剧本的重要性,无论是《失踪的宝贝》还是这次的《城中大盗》都让我时常想到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风格
1 这电影的类型是我喜欢的,但迟迟没看,因为这个电影封面实在不吸引人。
2 电影很长,但一点都不拖沓,沉闷。故事在文戏和武戏之间平稳交替,节奏把握的有条不紊。
3 各个人物很立体,包括是出镜不多的配角。
4 写实,实打实的参考,却有一股温情的流动。包括兄弟情谊,爱情。虽然这里的爱情也很现实,女主没有那么疯狂的爱他,他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
5 我以为标准结局是,男主为了还兄弟一个债,牺牲自己并拯救了兄弟,发现没有。。
6 女主近看的话皮肤很不好
7 总结,还是导演的很不错的!
《the town》的看点大致有三:
1、《珍珠港》花样男Affleck需要什么样的导演天分,才能对冲其太帅无脑的外型;
2、《拆弹部队》酷哥Jeremy Renner临死前拾起垃圾桶旁半杯饮料,令人潸然;
3、该片在模仿“《盗火线》的抢银行及其街头枪战、以及《肖申克的救赎》在世界尽头的自由”时,其力不从心的仰视。
我个人无法接受Affleck看着Jeremy Renner被乱枪打死,即使他们之间有默契的约定。
女主角用抢来的钱捐助球场也有些天真儿戏。
四个劫匪抢劫了银行,但是劫匪头目道格却爱上了银行女职员,偷了她的驾照并在事后开始跟她约会。当两个人情愫渐生,道格希望退出的时候,女友发现了他的身份,同伙们也以他和他的女友性命相逼,他不得已答应再次行动。本次的行动是抢劫棒球博采采金,原本以为计划的天衣无缝,可是他的旧相好--一名酒吧的妓女出卖了他。抢劫虽然成功,同伴们却一个个被早已守候的警察们击毙。道格最终在女友的帮助下远遁他乡。
本片的故事情节和整体的气氛、节奏,人物刻画可以说是比较老套,基本上属于似曾相识。但是鉴于这是本·阿弗莱克的转型之作,取得这样的效果也算是及格。同时片名“The Town”指的是故事发生地波士顿的查尔斯城(Charles town),一个介于查尔斯河和神秘河(影片《神秘河》以此为名)之间的爱尔兰裔众多的蓝领社区,银行抢劫案高发。对于金融危机后的美国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众多蓝领工人生活无着、因此不得不过着全新的“抢劫”生活,倒是很应景,并从中赚取票房。
人物方面,原来帅气十足的本·阿弗莱克随着年龄的增大已经给人不少沧桑感了。另外
“城中大盗”宏大!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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