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的逻辑,细细深思。
你会怀疑,沃尔这个人,一开始就是为了和小女友双宿双飞,才去打听寻找单身富婆下手的。
他也许从哪里偶然得知这么一个富婆,跟踪了几天,设计了两次偶然遇见。
然后用了种种手段,让富婆坠入情网。
再看他怎么娶到的美妻,他真的爱这个女人才娶她的吗?
应该说那时他和那些大兵一样,对美女有着难以压抑的欲望。只是他比那些士兵更加高杆,披了一件文明的外衣。
所谓的文明,也不过是食物和安定。
女人需要食物和安定。更需要爱情。
只是沃尔需要的不是稳定的爱情
最后二十分钟翻转剧情,让人大跌眼镜。不过,我还是谨守片尾不要剧透的告示,不揭露谜底。不过没有想到的是被毛尖说成女神的黛德丽,具体参见《照亮黛德丽的脸!照亮黛德丽的腿!》这部电影中黛德丽真的将我骗了,以为一人饰演两个角色,结果就是一人饰演一个角色。这部1957年上映的电影讲述的故事很简单,一个身无分文的小市民找到大律师来打一场谋杀富太太的官司,整个故事内容紧凑,很精彩。
影片根据舞台剧改变,人物的出场入场都精确地从舞台转变为了电影场景,但最有魅力的并不是这部电影作为电影,而是影片中大量保留的舞台痕迹,使得观众既能体会到舞台的张力和气息,又能在电影的独特表现形式下获得更加综合的观看体验,这样的魅力无疑是由舞台改编的电影独有的。
可以注意到的是,通常在一个场景内,镜头往往只做水平移动且没有变换,这使得观众在视角上和舞台剧的观众对舞台的视线相仿,但基于镜头的特性,影片又在细节上进行操作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层次,使得影片来自于舞台又高于舞台,举几个例子:
1.听取委托人陈述故事一场戏只有三个镜头,主角手持雪茄,在两次从回溯回到现实中时,雪茄均变短了。在舞台中这样的处理可能人物下场就能解决,但用电影形式来处理则没这么简单,想象一下,如果主角不抽雪茄,镜头回到现实的感觉必将是极度的单调与无聊,
2.犯人在德国初遇克里斯汀的场景,混乱中逃离酒吧时在热水管上放了半杯酒,并在回来时在镜头的最前面将酒取走,同样的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在舞台上并无转换的需求,让演员走出再走入即可
终于找到一个悠闲的上午欣赏了一下这部经典之作。
作为一部法律题材的影片,开头花了一定篇幅交代人物形象和案情背景,让剧情更有层次。对白里不时夹杂着英式幽默,非常生动,也显得节奏不急不徐,轻松幽默。
开庭之后,劳顿饰演的律师角色是职业范儿中透着真性情,肥胖的身躯、犀利的言辞,都被演绎的无懈可击、引人入胜;
奥德丽饰演的被告太太也气质不凡,尤其是倒叙与被告相遇的那一段,以及在庭上作证的情感流露,令人印象深刻。
结尾的戏剧性效果更不必说,在观众为对信件的来源疑虑时,猛然逆转,揭开谜团,镜头一转,一时间,几方对峙、矛盾升级,情绪紧张、扣人心弦,整部片子被推向高潮(为防止剧透,具体情节就此略过),让人屏息凝神,意犹未尽。
总而言之,这部影片可以说是一流剧本和一流演员的典范了。回想起来,被害寡妇的帽子、律师的镜片和药丸等这些细微处,使得整个故事有血有肉,增强了代入感。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这类悬疑片,若能再加上一些伏笔是否更合逻辑,也许我还未细细研究,,目前看来,片中除了德国妇人的戒指之外
这部电影也太棒了,全片密集的台词,紧凑的剧情,优越的演技,全程无尿点,太精彩了!
没想到全片最轻松有趣的片段是开场的十多分钟,短短几分钟,就描绘出了辩护律师的形象,刻画出了人物的性格,随着剧情的深入,情节也越来越紧迫越来越扣人心弦,尤其是法庭上辩护的片段,机智激烈的对决,真可谓是唇枪舌战了,再到最后十分钟的结尾,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要素过多,过于精彩!
通过本片也真正的意识到,永远不要考验人性,也不要轻易相信一个人的巧舌弹簧。坏人做了坏事
就是一个男的,长的很帅,很有魅力,然后认识了一个年纪大很多的富婆,然后通过花言巧语让这个富婆,立了一个遗嘱,死后把八万英镑都给他。然后这个男的就把这个富婆给谋杀了。
主角是一个律师。
这个男的就找主角当辩方律师,而且偷偷要他的妻子作伪证。主角跟他妻子说,因为是妻子的身份,所以她提供的证据不能让陪审团相信。
然后这个妻子就假装不爱他,在法庭上,说出了这个男的要他做伪证的事情,当了控方证人。
最后,这个妻子让她朋友给了主角,她自己编造的信
1957佳片有约,观《控方证人》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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