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看一部电影的理由很复杂,有时候是看剧情,有时候是看名气,有时候是看演员、导演……
我当初在选择这部电影的时候心理很矛盾,犹豫的对象就是Jude Law.当初传他绯文的时候曾经特意看过照片,觉得这个男人也没有评论的那么帅嘛,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之是不太喜欢的。不过,还好有Matt Damon和Gwyneth Paltrow两个我比较欣赏的演员,这让我决定,还是看一下这部电影吧.事实证明了我当初的选择有多么的正确。
Matt饰演的Tom Ripley开始只是个住在地下室里的年轻人,因为一次借穿了外套的关系,认识了富商,并受托去意大利劝富商的儿子(Jude Law饰演的Dicky)回家。当T到达意大利后,阳光、沙滩、美女以及奢华的生活,一切都是他梦想的。T和D整天混在一起,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D的习惯,并爱上了D。在一次两人的出海中,当他向D表达爱意的时候,D拒绝了他,并表明自己一定会和女友结婚的决心。爱恨交织中,T杀死了D,并和尸体躺在了一起。回来的时候,T变成了D,拥有的他的身份,财产,权利,除了女友。为了维持这个谎言,T编造了更多的谎言
瑞普利作为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对舞台中心的高雅钢琴,对意大利的明媚阳光,对所有奔放耀眼的事物充满了执着的向往。他们与自己的那么的不同,不再是卑微的,小心翼翼的。
如果说身份不能选择,那么天才却能用自己的天赋改变原有的一切。瑞普利有着唯妙唯俏的声音和签字模仿才能,而且对他人的一言一行观察入微,记忆生刻。或许也正是他对人心把握的到位,杀人之后谎言才能编得逼真,言行还能保持镇定。瑞普利带着黑框眼镜,挡不住的学生稚气,微笑时嘴角边却带着老练的皱纹。你说不清他是天使还是魔鬼。尤其在泡澡一戏,瑞普利望向迪克的眼神纯真炽热,软化人心,在那一瞬间我宁愿相信他只是个遵从内心直觉的性情中人而已。
一个人如果过分听从内心的声音,要不成了疯子,要不成了天才。而瑞普利,便是疯子和天才的混合体。
据研究表明,一些犯罪分子对人进行杀害时,无法做到共情,既无法体验到受害者的痛苦。而瑞普利则是反例,无论是在游艇上因情绪失控杀死迪克,还是最后在万般无奈下勒死彼尔,痛苦都应犹如万箭穿心般剧烈
The thing with Dickie - it's like the sunshines on you and it's glorious, then he forgets you and it's very very cold. When you've got his attention you feel like you're the only person in the world. That's why everybody loves him.
这个电影,每看一次,就寒凉一场。它展示了爱的另一种的面目,赤裸裸的占有,不是占有这个人,而是吃掉这个人。
自恃怀才不遇的瑞普利,最终吃掉了最爱的迪奇,变成了他,却将自己囚禁在这个名字里面。
嫉妒是原罪。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深深的嫉妒。
年轻的裘德洛淋漓尽致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放浪形骸,桀骜不驯的富家公子迪奇,无所顾忌的寻欢作乐,始终无法消解内心深深的厌倦和寂寞。裘德洛非常完美的用一个简单外化的符号化角色抢走了所有的戏。
马特戴蒙饰演的主角雷普利个性比他复杂百倍,阴郁自卑嫉妒,极度聪明,有一种冷静克制的疯狂。但是这一切心机都完败在迪奇浓郁的长睫毛在阳光下面的投射的阴影里。
迪奇就像阳光下疯长的植物,无往不利,无所适从,他明晃晃的笑容里有死亡的灼灼气息
天才瑞普利:裘德·洛领衔,我希望结局汤姆被抓,虽然我知道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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