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记录了一起案件:1967年,一个名叫琳达的18岁少女,茶叶进口商人的女儿,拒绝回马里兰的贵族学校,转而去纽约学艺术。搬到东村之后,她将家里寄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毒品,并沉迷于滥交。当年10月,她在一个遍地狗屎、蟑螂和垃圾的锅炉房里与一个流浪汉约会时,遇到四个黑人毒贩。琳达在被强暴四次后,与炮友一起遇害。
和不知所措的“瑞典仔”一样,琳达的父母永远搞不清楚,他们的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从小性格腼腆,喜欢到俱乐部骑马。那一年,仅旧金山一地就有1.5万青少年离家出走,加入了嬉皮士的流浪队伍。那当然是一种在循规蹈矩的生活轨迹下不可能有的人生体验。然而那些做父母的收获的只有噩梦。他们给警察局寄去了数以万计的照片和寻人启事,有些孩子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菲利普·罗斯的原著对这场世代更迭引起的动荡写得更加深刻细腻,但电影不得不砍掉了大部分的絮絮叨叨。60年代的美国,半数人口在25岁以下。战后经济的繁荣使他们成为可以“随意去哪里,随意干什么”的一代人
深刻!美国牧歌 —— 孩子,父母,社会。。。执着的父爱和孔子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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